2007/09/25

不安全感

不管網誌、網路日誌或是部落格、博客甚至討論區,本應是一個可以自由言論的地方。不過近年,報紙的港聞版上也開始開闢了一個角落專門報導網上的熱門話題。

我不明白,其實這算是鼓吹自由言論的一種風氣,還是打下的一筆一字開始被受到監察?

就以「快閃強姦黨」為例,可能,這個根本是一場沒結果的胡吹亂謅,又有可能,真的會變成一個行動。

當中,孰真孰假不得而知,但這一場以低級趣味來開的玩笑,結果卻惹上官非。

留案底還是社會服務令,9月27日(即兩天後)會在法庭上宣判。

不過看到控方法律表示:「被告在網上留言後,已有其他網友留言表示支持,若有人將幻想付諸實行,將造成大災難,法庭有需要阻嚇在互聯網發放這類訊息的人。」

那麼我若是邀請網友組黨集體放屁,會不會被控破壞環境?或是邀請網友組黨在街上吹口哨,會不會被人控告製造嘈音?

實在是,自問不會鼓吹別人做一些無謂的事。

但有時一想在這裡寫下一些關於機密的事,雙手總會猶豫了一會。

在迪士尼工作,每天都看到不為人知但又新鮮熱辣的事情,寫下,又怕被公開惹上不必要後果。

不寫,這裡又變得沒有意義。

所有網誌在變得不再像以前自由之下,到底應該寫,還是捨?

抑或還是回到最原始方法,親手寫在日記簿內?

2007/09/10

我的人生經已完結

人愈大就愈會改變係事實,但係我發現我既人生愈嚟愈變得有點……

試試以吃喝玩樂為主題。

以前一直都唔係幾捨得食,不過而家反而有點改變。

「南蠻亭」,「伊呂波」又或者澳門既「咖哩屋」,總之好味道就能成為心頭好,甚至幾十蚊一個漢堡包,全部一試無妨。

其實纏繞多年既問題係,點解同一樣既米,喺唔同地方,價錢可以係天壤之別?我唔明。

以前一日到黑愛浦機舖,但係呢幾年已經冇咩好玩,亦冇新意,而家大部份時間都只放在屋企部Xbox360上,打得最多既,竟然係以前掂都唔掂既rainbow6。

而家連街都少出,雖則睇戲食飯一樣唔會變。但係去玩,去顛,情願慳啲洗留返一炮過到日本玩新款既推幣機。

商場,全香港都一式一樣,一個悶字!想買咩都好,其實事但去一個都搞掂。

shopping,咪啦!潮流早就追唔上,時常留意的,反而是惠康的西瓜,不管十六蚊一個,還是個半一磅,一樣多汁兼有沙。

酒吧早兩年開始就提唔起興趣再去,情願到酒窖買枝智利的SANTA RITA 120 SAUV BLANC白酒,又或者同樣係智利的Colores del sol CHARDONNAY,甚至顛到揸車去city super將一箱箱既strongbow抬返屋企飲好過。

原因不外乎幾個,一來貴,二來我已經冇咁多水吹,三來我冇送醉貓返屋企既習慣,重有,我唔會有興趣請個自己唔識既人飲我用錢買返嚟既酒。

其實香港既酒吧呢幾年轉咗型,大部份都係以美女陪猜陪飲為主。

妖~老實講,要傾計,要飲酒寧願去清吧好過,因為實在好撚煩囉!大家又唔識,又唔熟,想猜枚解悶,洗乜搵個吹到我一面煙既bar妹囉。

何況,最鍾意飲既Hoegaarden同strongbow,喺MK根本搵唔到,

我諗如果我玩嘢啲,用中文名去問啲酒吧啲人,
  「唔知呢度有冇得飲福街白啤酒(Hoegaarden)或者戰士蘋果酒(strongbow)?」

分分鐘一係以為我喺嚟踩場,唔係既話,實有九成會俾人當係自由行。

運動方面,早在一百戒條說過,同其他男人有汗水接觸的運動全都不會碰。

籃球?跟朋友在Xbox360網上打幾場算唔算?

保齡球好有興趣,不過太高消費,玩不起。

桌球偶然都會打,但要找個同等級的對手實在不易,因為太差。

反而最近有項打得不錯的玩意,一樣過癮得渾身是汗,不是做愛,而是高球。





用上大量的理據去支持自己的行為,表面上看似精明,其實內含不少撿便宜的消費模式,那就足以證明,我的人生已經完結。

2007/09/02

婚訊

近一年陸陸續續收到舊同學和好朋友的婚訊,開心得來不及碰杯之餘,卻多口問句之下,竟發現表面上的歡欣,內裡總帶點隱憂。

皆因十居其九都是雙方感情走到某一個階段,一是合久必婚,要不然,就「分」了。

參加朋友的婚禮,前前後後都好幾個了。很老實,熟悉的就算不請都會自來,不熟的反而直接說不會到還好。偏偏最怕是半生熟。

常聽到身邊的人收到同事的紅色炸彈,很慶幸自己因工作的不穩定,令自己只有朋友,卻沒有同事。

其實結婚,是一紙承諾,一個責任,亦要一種勇氣。因為是一世的。奈何,動不動就話離婚的人,總是將這張紙看得太輕。

六月中的出席同學T的婚宴,酒店排場食物一流。當中男主角是不情願的。

同學R怕禮節,怕麻煩,情願避世年尾到關島旅行兼結婚,回港再請親朋好友食飯。當中的男主角,都是不情願的。

唯一一個去年口口聲聲在「伊甸園」說我願意的另一個同學T,雖然同屋,如今一個星期都見不到對方一面,成為了一個寂寞的男人。

當然,既然行得這一步,自然心理上也有打算。但別忘記讀出「愛的宣言」的同時,攝影機已紀錄了這一刻。

近兩次跟不同的朋友聚會,大部份時間不外乎都是談結婚,旁觀者讚成與否都不而多說。

最終決定,當然乃屬於當事人。

或許以J的兩句作總結:「以前個年代結婚係順理成章,而家只不過是錦上添花。」


不過最最最教人難以置信,是心目中的一代情聖,年尾話要趁墟想結婚。

當年苦心孤詣教導別人感情要平均投資才得合理回報,將謬論成為口頭禪「為一顆樹放棄成個森林係傻仔」,自己亦因駐顏有術,成三十幾歲人卻令身旁的妙齡女士看不出有魚尾紋。

如今一個決定將自己的過去完全推翻,真爽!

據小道消息,跟打得火熱卻行埋不足三個月的女友拉埋天窗,原因不外乎是趕生仔。

或許,我們應將人類生存最終的歷史任務為依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