等得太久
等得太久
過了十幾年,亦不知不覺等了十幾年,昨夜作為香港首站的庾澄慶世界巡迴演唱會的第一場,哈林總算交足功課。
翌日打開報紙,原想看看有關演唱會的新聞。但有關哈林的新聞只佔一隅。但無意看到的,是當年一樣跟我對哈林愛得瘋癲的中學同學,今日早已成為狗仔隊追蹤目標娛圈人物,當中更大字標題為「酒店會富豪」,不知會否錯過這個難得的機會?
扯遠了。但想說的是,情歌雖然不會老,但歲月是不饒人的。
當年仍會一起聲嘶力竭大唱「讓我一次愛個夠」或「想哭到我懷裡哭」的男男女女,今日都已成家立室的中年佬婦。有幾多還會暫時忘記身份,站起來一起唱出往日著迷的情歌?
日漸肥大的屁股根本離不開坐位,難怪當事人無論如何努力,整晚的氣氛總是搞不出高潮。
對台灣劇集著迷的新一批粉絲除了「情非得已」和「靜靜的」之外,對於「想念你」和「一個心跳的距離」等等好歌仍像個摸不著頭腦的門外漢。
第一次踏足紅館的哈林面對四面台難以應付,作為世界巡迴的第一場更難免會有瑕疵,但多得連遮瑕膏都蓋不住,是製作單位的過失嗎?
「春泥」是首感動得差點令人流淚的歌,無奈的營造浪漫的發泡膠粒從天而降,令真會張口唱歌的哈林誤吞而失準。
亂發的煙火感覺多餘之外,更礙事是差點擊中solo中的結他手。
為了迎合港人口味,加添葛文輝先生的硬滑稽環節實在不必要;要聽草蜢唱「失戀」的話更可再重溫DVD;無奈哈林先生更大刀闊斧送出solo時段給本人一直都不討好的側田先生唱出情永落,硬生生給觀眾一個很好的「廁所位」。
哈林先生,喜歡你歌的人自然會入場,毫無必要搞得像個台式綜合節目既要惹人笑,又不失可觀性。
如今,夢已圓了。曾有一股作氣到台北看哈林的演唱會不必去了,早年在北京所舉辦音樂劇更不必去了。
好了,一生中期待的演唱會都看得七七八八。
數算一下,「小丸子」年代的何韻詩終於上位,鹹魚返生的草蜢亦早已捲土重來,
亦看過Eric Captain一月在香港舉辦的慳水慳力騙財演唱會,
至於的早已收山的sade和解散結合又解散的blur只能無了期的等待。
但香港歌手,其實還有一位。
連呂方都有機會重踏舞台,對的,下一個期待的歌手,會是杜德偉。
給彼得
給彼得
給彼得先生:
雖不明白各下為何將感情事留言在這裡,但既然文字在出現我的日記裡,本人就試試以自己的觀點解釋一下。
從來都喜歡鼓勵身邊的人,要是自己所喜歡的對象出現的話,不妨大膽一點,找個機會向對方表白。
成功與否,當然全屬後話。但起碼對得起自己,曾經表達過心中所思所想。
人長大了,對得愛情總要勇敢點。
但以彼得先生的case而言,老實說,我不鼓勵各下製造另一個「失樂園」。
首先我不會問各下何時或為何結婚,因歲數跟人生經驗不會成為正比,皆因從親朋戚友都可一一理解。
但恕本人直言,既然雙方已有家室,你亦為人父親,可以負責一點,守本份一點,當個爸爸應有的責任嗎?
每天打開報紙,婚外情導致破碎家庭早已屢見不鮮,早前「包二奶」一詞更被收入詞典裡面,這是甚麼世界?
思想可以越軌,但行為不容許。要是事件曝光了,不管當中是被動抑或主動,情夫情婦一樣有罪。
請將眼光放遠一點,別以反面教材來影響下一代成長。因為下一代才是關鍵。
試想想,各下因一私己慾而導致家破人亡,各下負擔得起嗎?(何況是兩個家庭?)
又或者,兒子成家立室之後重蹈各下覆轍,到時雖未致辱了家邦但起碼辱了門楣,
曾經在身婚外情一欄剔有的你,又如何看待這樁事件?
若豪氣一點,大聲說我敢承擔後果。
好,勇字當頭的確是個男人。
但既然嗜勇,又玩得起,當初又何必跟現在的枕邊人談婚論嫁?
很明白,可能對方因溫柔體貼而令各下印象深刻,或樣子很美,或身材好正,或某一方面......。
但請理解,夢想與現實總有一段距離。別將思想中錯得愉快的理解成為一個指標。
既然夢境是好的,請繼續留起,成為每晚綺夢的對象,總好過倒頭來一場惡夢。
別話:
送你一首歌,一首近似各下情形的歌,是張學友在”Life is like a dream”的《寧願做錯》,不過請自己買。
自話:
自話:
以前聽過一段類似的說話,「開心的日子不會記下,留下的只有不開心。」
我是一直反對的。
但,最近出現的問題,除了不敢令我寫下,亦令我反覆懷疑自己,是否不適合social?對人的態度是這樣差?
在本人自己未能控制情緒之前,實在不想說得太多,皆因言多必失。
明白自己有時因情報控制不了而令很多人受了不必要的罪。
但請明白,我情願少見人。而不想令其他人去受不必要的脾氣,因為我也是人。
要解決這個問題,其實很容易,但搖控器不在本人處。
請明白,亦很抱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