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5/07/14

約錯人

我的記性一向不靈光,擺下多次烏龍之後,朋友都已見怪不怪,怎料這晚更鬧出個大笑話。

事原是這樣的。

外地朋友的一個電話,說有同事來港參加本週的時裝展,
還千叮萬囑我這個一向不愛逛街的自閉青年充當嚮導遊照顧一下。
素來愛演豪氣蓋天當然一口應承, 還自吹自擋誓要這位素未謀面的朋友賓至如歸,一於要對方豎起大姆指帶回家。
左顧右盼之下等了幾天,還是沒有電話到,以為對方打消念頭還是算數吧。
可是一個誤會的手機訊息,便認定了對方是朋友的同事。
卻沒料到,原來那位是我的同事。
一個名字是M,一個名字是J,竟然措手不及地偷龍轉鳳也毫不知情。
當然,怪只能怪我的記性奇差,沒有好好看清楚E-MAIL內朋友寫下的幾隻英文字母。
若無其事地談過地點,約好時間,到見了面才知道貨不對版。 既然騎虎難下,只好將錯就錯。 說到我那些三腳貓英語, 早在上星期馬來西亞的朋友來港時,
經過兩晚拳來腳往之後,幾位已經領教得五體投地。
這夜亦然,本人一於毫不吝嗇大派用場。
結果對方聽得人仰馬翻,抑或歎為觀止,暫時賣個關子。
但是兩位同是男兒身卻同時擁有女人心的異國同胞,反而令我有點打開心扉的興趣。
同性戀的朋友雖不致令人牙關打震,退避三舍。
但坦蕩蕩的一句:「有點喜歡你!」,
反而有點得意忘形,原來沒有女人愛,我都「後路可走」。
陰錯陽差的誤會,造成了一段陽奉陰違的愛情?
經過多番測試之下,我仍死忠地愛女人,放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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