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本善忘
或許記性對自己真是一個大障礙,不管工作也好,做人也好。有時要記得的,總想不起來。明明要記住的東西,轉個頭又忘記得一乾二淨。
記人家的名字更是個死症,改不了的。日見夜見也好,擦身而過也好,究竟他是誰?曾經那裡見過?遞出的一隻食指,總不能為記憶幫上太大的忙。
或許人開始大了,記性差得開始擴展到生活上裡去。每次泊好了車,總以為忘了上鎖,最後又跑回頭。晚上回家,總是為了找鑰匙而將袋子搞得亂七八糟,經常更誤以為留在家。
其實,一個人的腦袋究竟可以貯存多少過去?一件事究竟要多深刻,才能變成及難忘?
究竟何謂可忘,何謂難忘?有沒有方法篩選?有沒有界線定下來?
過去屬於自己的傷心和快樂,曾經又擁有過幾多?誰開罪過了誰?誰又傷害了誰?為何一切漸漸已變得迷糊?
誰出現過,誰消失了,隨著年月,記憶便漸漸冉退,我們繼續如常地過日子。
但曾經受過的恩,為何一世都不會忘記?
無端白事為自己記性差而歌頌,當然不是為了掩飾,只是無意間聽到藍奕邦的一首《善忘》,悄悄地將連自己忘記了的失憶症都喚醒。
歌詞中提到,「甚麼都儲下,恐怕太多失望。
大概天要厚待誰,才允諾這些人,太善忘。」
其實,不寄望便不會失望。過去的,回頭望更是不必。
但到底,善忘總有一個好處,就是將所有過去原諒。包括自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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