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3/12/25

「香港,沒有明天!」

打開新聞紙, 有三十多萬人走到街上, 以潮水式在閒逛一圈, 意義何在? 這幾年,街上看到的, 總是警察太多,煙花太多,條件太多,限制太多,自由行太多. 派對必備的噴條噴雪,成了違禁品. 你追我逐,也被勸止,甚至警戒. 拍拍臉,溫馨地送上一句"Happy New Year!" 竟惹上官非,成為犯人! 平民百姓乘節日之喜,膽戰心驚作一兩天的小販,望添點收入, 無情政府也要拉要鎖! 從前讀書的日子, 節日,只是一個無可厚非的藉口, 好讓自己和同學,湧到街上恣意妄為一番. 現在已投身社會的我, 連這個藉口也失去了, 上街,有何意義? 十五歲開始,跟同學們膽粗粗到酒吧狂歡對飲, 走到街上高呼大叫,在十字路口,拿起噴條,噴雪大戰一番! 這些歲月,都已成為絕響. 因為自由,日漸失去! 自由,一日一日不斷被剝削. 除了家人,朋友,喜愛的人, 香港,再沒有留戀! 香港,沒有明天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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